避坑指南:盘点那些失败的评论类软文推广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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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5日,有网民向某新闻客户端发送“关于吴亦凡先生强奸未成年人事件的报道”,人民网迅速反应,质疑道:“这是人家的事情,我不支持,我不会支持,我并不反对。”随后,人民网迅速回应:“这是一种严重的侮辱性言论,不该采用。请注意法律法规。”并解释道:“这并非对当事人的报复,而是网民的正义感产生的负面情绪。我们的整个团队对事件的处理非常有信心。我们不赞成这种现象。”
3:农夫山泉:“你知道为什么,在那里你就知道了。”
7月6日,中央网信办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公安部、商务部、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发布了《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通知》,通知要求,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。
7月8日,国家工商总局、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推销药品、“三无”产品行为的通知》,非法推销产品、“三无”产品,以及“微商”、“代购”、“微商”等营销行为构成非法推销产品的行为。
8月1日,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发布《关于重点打击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通知》,依法打击非法推销药品、“微商”、“代购”、“代购”等营销行为,要对违法行为采取适当惩戒措施。
8月3日,国家网信办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统计局、国家统计局发布《关于开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通知》,针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存在的一些问题,要建立健全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。
而9月1日,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强对网络购物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的通知》,明确指出,依法打击非法网络交易机构、网络主播等商业广告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,通过技术手段谋取利益,混淆视听,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《通知》指出,加强对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业、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活动的行政处罚,还要依法履行税收管理义务,突出违法行为责任制,依法打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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